相关预算单位:
根据教学安排,6月下旬学校即将放暑假。为了保证暑假前夕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采购活动实施完毕的货物、服务类项目,请预算单位及时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并签订合同,合同原件4份交国资处刘姬老师处用于办理后续业务。
二、对于已安装、调试完成的货物,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要尽早组织预验收,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国资处组织正式验收。
三、国资处按采购项目分别整理计划备案表、合同备案表、成交通知书、验收单等报销要件交预算单位,由预算单位报帐员负责办理报销业务。
四、为了防止不能及时签订合同、不能按时付款的风险,自6月23日后,国资处不再接受的货物、服务类非紧急采购任务,8月中旬恢复正常申报业务。
特此通知。
国资处
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